相关问答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在合肥申请也可以在北京申请,如果双方分别在北京与合肥申请仲裁,由合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此案件胜诉概率较高。
可以向单位登记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与企业发生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可以向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书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上诉。上诉应当说明以下事项:1。员工的姓名、企业、地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位。2、仲裁请求和事实和原因。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用人单位在县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登记的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在市一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市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