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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后,突发疾病死亡是不能算工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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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护理条件单位不护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单位应当派人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是否需要护理,一般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单位核准。工伤职工与单位就是否需要护理存在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至少一至二项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1.5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e)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属于工伤,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并坚定伤残标准,按标准索要赔偿。
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为依据,其他个人或单位说了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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