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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房产管理办法实行的是“实名制”。就是说,房产证上是属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借名买房风险很大,建议谨慎考虑。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办法实行实名制。也就是说,谁的名字属于房产证就是谁的房地产。借名买房风险很大,建议慎重考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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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借名买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即使通过借名成功买房,由于房产证上的签名不是实际买受人,如果实际买受人和名人后发生房产纠纷,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
我国现行房产管理办法实行的是“实名制”。就是说,房产证上是属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借名买房风险很大,建议谨慎考虑。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除名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的劳动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也就是要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 4、单位按程序作出的“除名”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送达给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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