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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消费者协会,12315,解决不了再看下文。 目前,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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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索赔方式为: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购销合同(质量、交货、付款)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合同文本、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记录、质检鉴定报告、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封样验收的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证明文书及与质量有关的实物。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产品质量问题中,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我国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 二是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 三是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四是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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