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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每天平均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可以签订口头...
的问题,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享受带薪法定节假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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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享受法定节假日。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应当依法按节假日待遇计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也对此进行了规定,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区分。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实行非全日制用工时,应当注意: 1、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具有考察期、适应期、缓冲期的功能,所以法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进一步进行双向选择的权利,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试用期内较为容易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松散、灵活的特点,且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意义并不大,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初衷。 2、工作时间受限。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以周为统计单位,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但在每周24小时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灵活安排日工作时间,比如一周工作3日,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4日,每日工作6小时,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随意安排加班或恶意利用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从而造成全日制用工之实。 3、工资结算周期较短。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通常按月支付工资。 4、不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甚至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加上工作时间的限制造成工作的不连贯,这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用人单位应避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盲目扩大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一般应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
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与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也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并不能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在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即可以兼职。 非全日制用工也有小时数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时数,就属于加班了,是有加班费的。
1、非全日制用工节假日有加班费。非全日制用工加班工资只能按时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出八小时以外的1.5倍(非双休日),双休日的按2倍计算,节假日三倍。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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