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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交易中,如果是买一手房,一般有四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买家一份。如果买方在预售登记前丢失了合同,只需将剩余合...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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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重新办理: 1、首先找到房子的开发商的营销部,询问购房合同编号,登报声明。 2、然后与开发商沟通说明情况,让开发商营销部工作人员与当地房产档案馆(合同备案及网络维护档案查询存档中心)联系,走一个订正的手续,让档案馆的人给开发商的销售人员重新开个权限。 3、权限开通后,你的合同就可以重新打印了,重新打印的合同上面的章及其签字都要重新用印。 4、拿着新合同去办理产权证。
建议尽快联系开发商补办。购房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1、先想办法与其进行口头协商,询问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并将之进行录音。 2、协商过程中,注意将你所确定的内容讲全,如你已付多少房款、房号等等。 3、当然,如果该购买协议已进行备案的话,那就简单多了,直接去房地产管理局取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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