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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遗失怎么办?

2020-09-27 8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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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般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里会有四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但是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就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了,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分两种情况: 1、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该在签约当日起30日之内就要到上述的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 2、如果行为人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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