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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金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
1、依法员工应当将该笔资金退还,当然如果他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个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此,要关注和调查一下其财产线索,申请保全; 2、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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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工的经理相当于总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总公司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该名经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返还非法占有的财务、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职务侵占的处理: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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