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法,会被判刑,分情况判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由于你的房子正在抵押期内,抵押权人是银行,没有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变更房屋产权证书上的名字的。 2、如果该房子是你儿子在婚姻关系经政府登记以前所购买的话,那么该房屋属于你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你的儿媳对该房产没有份额,该房产因为是你和你儿子的名字,所以是你们之间的共有。你儿媳没有所有权。 3、没有必要把你儿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销。如果坚持要撤的话,还要有你儿子的同意,要先赎楼,再变更,这样,你们也会有很大的损失。 你大可以放心,这个房子是你儿子在结婚登记以前买的话,你的儿媳就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任何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7人已浏览
1,901人已浏览
1,223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