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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日是法定双休日,不属于正常上班,算是加班《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
周六周日为双休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范围。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全民)。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部分公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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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不是旷工。但也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注明周六、周日是员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加班取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如果员工在周六、周日不去上班,则不属于旷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周六、周日是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而不是休息时间,未经单位同意不去上班的,属于旷工。《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星期六公司要求加班不去不算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应当告知公司。
不合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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