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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正在孕期的女职工。如果辞退孕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孕妇按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辞退的,具体赔偿请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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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期为由辞退。也就是说,试用期间,根据劳动法孕妇辞退是不行的,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深圳的公司违法辞退三期女职工,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有妇女“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时间内的工资损失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中:1、“三期”工资:孕期工资按照实得工资的80%(六日之内的)、60%(超过六日的)计算,产假工资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计算,哺乳期工资按照正常工作工资的75%计算。2、经济补偿金: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如还有不明确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单位以你怀孕为由与你解除雇佣关系,本身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关于标准: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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