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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诉求是什么?您好,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
目前,陕西省丧葬费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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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 二○○八年九月八日
1,陕西省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就是3500元,没有一万几的规定,别被忽悠了; 2,除了丧葬费还有遗属生活补助: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才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企业职工死亡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标准的通知》晋劳社养[2002]310号的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为: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10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8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70元;职工退休后死亡的,与在职职工死亡同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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