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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买卖双方与中介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中介承诺已兑现,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故意隐...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房屋交易中介费实际上是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交易服务的提供者所收取的居间费用。该费用是否应当予以退还,需要结合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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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中介方是两种角色, 一、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是属于中介方,你经过努力促使买卖合同成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履行是双双当事人的事。 二、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你同时有做保,是承担保证人的身份。如果合同不履行,作为保证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两个角色是两个不同关系。所以对于你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中介费,答案也应该不同。
不退。 1.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房屋中介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违约的中介费是不会退还的,中介已经促成了合同的签订。 2.【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1、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的法律依据如下: (1)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房地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赔偿房地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包括促进房地产交易的费用和预期的中介费损失。 房屋买卖是指将房产进行买卖、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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