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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能达到提取条件,暂时不能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单纯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提取,但可以转移公积金。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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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家庭缴存地或工作地无房的;4、离休、退休;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严重困难;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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