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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
根据《》以及《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包含3天法定婚假)。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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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相关规并无关于陪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准爸爸如果状况特殊,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1、陪: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2、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后怀孕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休假安排: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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