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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
等相关并未对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有的地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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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用人单位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期间的待遇为: 1.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 3.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6.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由公司发放),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 7.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8.已享受生育津贴的,企业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2.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此项新规定,今后人生娃娃,女方至少可以休158天,再算上男方的陪护假,夫妻双方一共可以休息178天,比之前大幅延长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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