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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离婚,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是将房屋归一方所有,然后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
展开全部农村的房子要卖只能卖给本村村民,如果买方不是一个村的,就算签了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对你有用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书甲方:身份证: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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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首先要明确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你父母结婚后建的,那么应为夫妻共同产,你姥姥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是借的,恐怕要按照赠与来认定。离婚时,房屋怎么分,要看上方怎么主张,也可双方协商,如果分给一方,那么他要给对方相应对价。另外,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只要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建的,就应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可能完全属于一个人,谁想占有都得给对方相应对价。
1、婚前建造的房屋 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居住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 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会将其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婚后建造一般视为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那该房屋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 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用一方父母名义申请建房的,一般视为这一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返还对方资助的款项。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居住,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 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再次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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