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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治疗。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三、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6、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补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七、代理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不超过60日。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上级社保局申请复议。九、代理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条件: 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 3.单位或者受伤的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不予受理。 4。从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算时间不超过一年。向社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二、代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条件:1.确实在用人单位劳动; 2.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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