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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额的赔偿金。如合理理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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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表示不同意,可以。但是不等于按照《劳动合同法》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非法提前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执行《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之规定。按照工龄每满一年赔偿劳动者2个月工资,或者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
所谓的补偿金应该也就是违约金的意思,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只有在有竞业限制协定或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合同,才可以规定向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金,其他任何情况下,单位都不得约定员工对单位的违约赔偿金,员工只要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的义务即可。所以你们单位的合同约定与法律强行性规定相违背,是无效约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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