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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否可以出售共同房产?

2025-01-15
如果购房人没有意识到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属于善意第三人,那么购买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如果购房人知道房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却仍然购买,那么他就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依法要求撤销该购买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条,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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