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虚假宣传造成损失的,可以退房,也就是说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在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的宣传手册、楼书等都将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某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有类似“宣传彩页以及楼书仅作宣传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应当按照宣传的承诺承担合同责任问题,首先应分析约定责任与法定责任。 开发商承担约定责任,前提是合同对于宣传中的承诺有约定;但当合同对于宣传中的许多承诺没有约定时,开发商所做的宣传是否是合同条款或组成部分则很关键。按照合同法原理,如果是要约,宣传广告的内容就应当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广告宣传内容不具有相当于合同上的约束力,购房者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一般性的宣传广告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如果在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中有关承诺,如关于装修、小区配套设施、房屋设计等方面的描绘和承诺是符合要约的前述特点时,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合同违约金之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购房有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则开发商在此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就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 如开发商对房屋的虚假宣传不构成要约,开发商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仍然不能解脱民事责任,即法定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购房者因受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当然构成欺诈。对此,购房人有两种选择:一是起诉或提起仲裁,要求撤销购房合同;二是诉讼或仲裁请求主张变更合同内容,如根据虚假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况请求酌减合同价款。
提供三种维权方式: 一、调查开发商有价格欺诈行为。这主要是通过调查开发商的售楼时有无违反预售方案的规定。 二、调查开发商的违规之处迫使开发商返差价。这需要到规划、建委、国土等部门调查。 三、通过退楼迫使开发商返差价。这需要业主仔细看自己的购房合同,看开发商有违反哪些条款可退楼,然后依据该条款要求退楼。一般情况,开发商变更规划的违约行为比较多,合同一般有违约变更之后业主有选择退楼的权利,不过要调查开发商是否有变更规划的证据。以上是三种法律维权方式,供业主参考。
协议如果有规定,按协议执行。协议如果没有规定,从订立协议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由于出卖方的原因买方不能取得房产证书,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协议有规定按规定办,没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过了协议规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或者过了订立合同后九十日的期限又超过了一年,还不能办理,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2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1,7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