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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虚假宣传造成损失的,可以退房,也就是说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在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的宣传手册、楼书等都将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某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有类似“宣传彩页以及楼书仅作宣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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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发商侵犯权益的领域或涉及的情况,开发商的赔偿往往分为三类:民事赔偿、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首先说民事赔偿。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被消费者起诉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以选择赔偿消费者金钱、道歉等措施来弥补自己的错误。如果经营者受到同类经营者的影响,因对方竞争对手的虚假宣传而减少收入,经营者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赢得公正。然后就是行政赔偿。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影响很大,涉及面很广,涉及他人利益较多,检查部门会进行检查。一旦确定,开发商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20万至100万的罚款。更严重的是,一张100万到200万的罚款立即落在违法开发商手里。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可以选择吊销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当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不仅会损失金钱,还会受到限制,接受有关部门的判决,如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很长,两年以下即可。
按你说的就构成了诈骗,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五种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行为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依据:第二百二十四条
首先要明确,销售时提供的宣传广告并不一定可以作为合同内容,而且通常不作为合同内容来认定,不能像要求履行合同那样去履行宣传广告。一般的虚假宣传肯定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义务,应当对购房者损失予以补偿,但只有在广告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和承诺时才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例如广告中明确小区绿化率达到80%,每单元两部电梯。所以,建议购房者如果非常在意宣传广告中的某项描述,一定要经过充分协商,将该项明文约定到合同中去,以保障自身的权利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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