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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认定本人全责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所以也就没有了工伤鉴定伤残等级的流程了。 《...
1、工伤赔偿金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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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的好处:1、缴纳社保时,可以按照合同上的工资数额申报缴纳。2、缴税也一样。当时缴税问题对员工也有一定好处。但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其实不太建议。3、如果双方出现劳动纠纷,对于赔偿金额或支付某些费用,如果不能证明真实工资。一般就按合同所写的进行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可能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走工伤保险需要单位全部承担费用,单位不想。如果员工受伤不严重,单位全额报销医疗费用,不走工伤保险也是可以的。工伤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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