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你父:劳务公司和公路管理站无关系的话。你父的劳动关系就在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是管理站的分支机构,你父的劳动关系还有可能转回。你母:你母亲可...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工伤赔偿和是否是农民工没有关系,工伤赔偿一般和你本人的工资以及你所在地的统筹工资有关系。1、如果没有工伤没有构成伤残,那么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等。2、如果构成伤残,除以上赔偿项目外,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具体算法在201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其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六级以上伤残,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又不能安排工作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这两个一次性赔偿的标准各个省都不尽相同,具体可以参看你所在省份的《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9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