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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一)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对支票的审查。支票付款的情况下,有可能是购货方用别的单位的支票支付货款。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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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的风险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完整、违反强制性规定、未及时行使权利等。审查企业合同的方式:首先,审查合同格式、材料份额、合同主体资格和基本合同框架。然后,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企业目标的追求,是否真实。
一、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有哪些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标的物风险如何承担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其他形式达成合同的风险:传真件便于伪造;电子邮件容易篡改; 口头协议:空口无凭,不利于保存;在发生纠纷后,在司法程序下,证明力弱,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需加以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2、签订合同时对合作对象的审查和了解。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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