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的证据目录内容必须根据提交的证据内容填写。离婚诉讼的证据一般需要结婚证明书的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明书、财产相关证...
证据目录是没有固定的格式的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情况书写: 第一,表头,证据目录; 第二,证据的名称,比如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一方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要再写证据目录的问题:诉讼中如果提交了新的证据,一般都要有证据目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必须在诉状后附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另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关于钥匙收条模板的事情,你可以咨询社区服务中心或者房屋中介,让他们出具相关材料来进行填写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离婚证据目录,离婚证据收集目录如下: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4,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