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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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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一、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购房款不是小数额,如果你不是交的现金,银行应该有交易记录。首先对业主身份进行核实,然后对于丢失的收据进行登报挂失。登报挂失后无异议,由业主本人写声明并按手印承诺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即可。二、交房+未按时收房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您订立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您可以要求退回预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虽然开发商所开的收据上面款项内容是暂收投资款,但是结合A4纸打印的房号预约单,证明款项的性质是预付购房款而不是投资款;此外虽然仅有预约人和经手人签字,没有开发公司的公章,但是这是职务行为,因此经手人签字的责任应由法人即开发商承担。
这样看具体情况的~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是不能以任何形式销售的,即使是内部销售,房产公司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楼主买了此楼,如果出现纠纷,在房产公司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房产公司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银行是不会发放贷款的,楼主到银行是没有办法拿到贷款的~当然,从国内现有房产环境来说,如果是当地大楼盘,一直有信誉的大公司,楼主也可以考虑购买,不过一定要谨慎行事,本人给您的建议最好是不要买,要买要等到房产公司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四证后再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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