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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
理论上是应该由卖方(业主)来交税的。但在目前这个卖方市场的大前提下,业主报价都是一个净得价,就算是由他来交税,肯定也会把税费加到房价里,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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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营业税应由卖方承担。 2,新增的二手营业税(新增)应由那一方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月27日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一规定的出台导致了大量关于新增营业税应由那一方交的纠纷,我大年初八第一天刚到律师所上班,就陆续接到至少10个咨询此问题的朋友。 整理了咨询,纠纷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形: 1,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没有规定。 2,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买方承担。 3,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支付所有税费,卖方收实价(净价),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 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不管合同中有无约定,买卖双方都是市场经济利益人,都不愿意承担这凭空多出的几万块。 对于第一种情况,双方对于新增的税费,没有约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即按照法定原则,由卖方承担。 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买方承担,因此就应由买方承担。 对于第三种情况,对于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由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因政策或法律出台导致新增的税费做了规定,由卖方承担,因此应由卖方承担。 当发生此类纠纷时,有约定则按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纳税主体承担。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双方能够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承担的比例,当然这也可能是美好愿望,建议任一方不要轻易的解除合同或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与律师咨询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通过对方解除合同,否则可能被对方反诉违约,要承担一笔不菲的违约金或损失定金。
我们先从契税说起,我们都知道买新房是由买房一方来缴纳契税,但是买卖二手房就不是这样了,据我所知,各城市契税缴纳方的规定各有不同,比如北京规定,二手房过户契税由买房人交。我咨询了包头某置业公司的负责人,他告诉我,地税局所出示的契税单上要标注买卖双方的名字,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可以一起承担契税,但是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买方交纳契税的现象比较多。再说营业税,根据房子情况不同,有全额营业税和差额营业税之分,顾名思义,营业税就是在你经营获得利益之后,理所当然地应该把一部分收入以税费的形式上交给国家,从字面上理解:营业税应该是由卖房一方来交。下面说的是个人所得税,这个很容易解释,个人收益的一部分上交国家,毫无疑问,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卖房得利一方承担。但是由于这几年二手房市场一直是求大于供,市场是卖方市场,所以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很多情况下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是由买房一方来交的。因此这里我要提醒那些急于买二手房的朋友,如果以上的几种税费对方都让你来交,而因为急于买到这套房子你也同意了去交这些税费,那么你一定要和对方协商降低房屋的卖价,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能因为买房心切一再让步。
二手房过户中的费用是买卖双方都要支付的,有的费用是双方共同承担,但是一般房主在房屋的争得价,国家规定是卖方交的费用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要是卖方交这两种的话,他就把税的钱加在房款里了,一样也是你交。 二手房买卖时,房产证满5年了,就不用叫营业税及附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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