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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这个需要联系市教育局人事科了解具体情况。据说给乡村原民办代课老师发放教龄补贴,是省财政、人社、教育、编办四个部门连合出台的一个政策。教龄补贴花费,由省、市、县财政共有承受。目前,省、市财政的具体政策已出,且已明确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发放教龄补贴。但是,由于各县财政正在核定各县乡村原民办代课老师的相关情况,导致各县的具体政策还没出台。教龄补贴发放,需待各县政策确定后方可执行。答题不易,如觉得回答满意,望采纳,感谢你的鼓励~~~~~。
根据山东省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政策,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没有再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享受教龄每满1年每月补助20元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发放。补助由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负责发放。另外,对于其余经认证符合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政策,而没达到60周岁的,待满60周岁时再落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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