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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直接去申报工伤,如果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不予提供的,你可以要求劳动能根据强制单位执行。再不配合,就申请劳动仲裁。《工伤...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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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单位不主动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院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工伤职工不需要缴纳。办理手续之前已经垫付的,一般在出院时即可在医院结算。不能结算的,可以持有关单据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
公司处理您,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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