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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40万贷款我要承担吗?——当然要承担! 孩子我可以要求监护吗——可以要求! 但,——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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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一般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也会被视作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极有可能不处理夫妻的对外债务。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或者不离,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经济收入一般并不是抚养权分割的硬性条件,无论小孩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一般来说婚前产生的债务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债务视作共同债务,但婚前借债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会视作共同债务,婚后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其性质认定尚有争议,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离婚前的债务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前应优先偿还债务。男方贷款没有告诉女方,不代表女方没有还贷的义务,男女双方都应当共同来还银行贷款,原则上双方平均公摊,各自偿还一半。当然,银行贷款是针对当时一个家庭的,现在如果一方没有偿还能力,可能会要求另一方偿还。所以,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再次向法院诉讼,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分担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3)项之规定,虽然夫妻一方经营所负债务,可以不认定为,由一方个人清偿,但必须是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欠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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