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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定工作年限后,每年享受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有员工的个体工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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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不到10年的,年薪为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年薪为10天的20年的,年薪为15天。国家法定假日.假日不计入年薪假期。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一、法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带薪年休假报酬的计算公式第一步: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第二步: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第三步:带新年休假报酬=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21.75天)例如:一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为11年,与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每月工资为3000元。 1、(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0天=带薪年休假天数9.18天 2、折算后计算劳动报酬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3、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9天×(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21.75天)=带新年休假报酬1241.38元五、新进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例如:某单位于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1.67天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六、单位当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劳动报酬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据这一规定,你应当享受年休假共6.64天才对。计算你的年休假方法如下: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你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对补充提问的回答:我以上回答的法律是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和2008年9月18日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为依据的,而你是08年10月份入职的,你入职的时间都是在这两个法律生效后,所以,应当按照这两个法律的规定执行,原文如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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