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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连带保证并存的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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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券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有义务清偿所有债务; (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履行任何比例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将解除债权人的债务; (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是从属于主债务的一种义务,具有一种附带性。债务加入的地位等同于原债务人,具有和原债务人同样的偿还债务的义务。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这就是针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正确解答了,感谢你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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