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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一般按照房屋权属进行补偿,该房屋是你外婆的私房,那么补偿一般归你外婆所有。你妈妈以及姨夫、妹妹都不享有补偿收益。 2、你妈妈申请经济...
你外婆作为你母亲的母亲,是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母亲的房子是在你父母结婚前获得,那么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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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房屋的产权人是你外公外婆,并且在他们去世后没留有遗嘱的,该房屋由他们的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四人均为产权人,动迁补偿中关于房屋的折价补偿部分由他们四人平均分配。2、你和你妈妈属于安置人的话可以分得相应的面积,现在的动迁房基本都在城乡结合的地方,至于多少面积要根据政策。3、你舅舅可以基于前述第一项回答所说的情况取得相应的补偿。4、这个要看她之前房屋的来源和性质,以确定是否属于动迁安置人。
从你的陈述来看,你母亲的房子应当是农村房屋,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制。根据湖南省及株洲市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住房安置人员:1、没有承包地、不享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的空挂户;2、通过继承、赠送等形式取得被拆迁房屋权属,但没有承包地,不享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的人员;3、在以往征地拆迁中已进行安置的;4、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应计入的其他人员。所以由于你不符合地条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你就不属于安置房分配对象。但另一方面,该房屋为你和你哥哥共同所有,拆迁时还是应当给予你合理的补偿。
这个房子是因为外婆原住房拆迁后,除了得到拆迁补偿款,还得到了一个买优惠房的补偿,因为外婆已经有八十高龄,她不想买这个房子,我妈妈就想买下,外婆也同意让我妈妈买,妈妈的其他兄弟姐妹也都同意. 但是这个房子在享受这个优惠房价购买时只能用我外婆的名字,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能写我外婆的名字.要到五年以后才能够更改产权人.现在房子是我们家全额出钱买的,买下来也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炒房,为了买这套房子我家把自己以前住的房子卖掉了. 现在我们想跟外婆签定份协议,如果是签赠予协议的话,这个房子要五年后再做过户,那么这个赠予行为发生的时效是按赠予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算还是产权变更开始算呢如果是按协议签订的日期开始算,房屋过户要在五年以后,那赠予的撤销有效期还是一年吗 如果我们现在跟外婆签订一份房屋买卖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有效吗因为拆迁政策上规定这个房子要五年后才能做买卖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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