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存在法定情形,如做出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 2、申请股东应当对股东会该项决...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1、公司存在法定情形,如做出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2、申请股东应当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在技术能力、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或营销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三)具备对期货公司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对期货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具有妥善处置的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六)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七)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等入股期货公司; (九)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 (十)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十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十二)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十四)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十五)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十六)信誉良好,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逾3年的情形。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的条件: 1、财务状况符合法定条件 股东的净资产、净资产与实收资本的比例、或有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等财务数据与指标符合法定标准,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2、盈利能力符合法定条件 股东应当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股东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诚信状况符合法定条件 股东应当信誉良好,最近3年在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者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不存在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制度安排 一是对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 二是对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防范不当利益输送,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排; 三是有明确的持股期限,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