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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精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没约定的,...
1、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2、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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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精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未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以支持。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为负3%以内(含3%)部分房价包括利息,开发商返还给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房价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房屋面积差异不超过3%按实际结算房价;超过3%买方可选择终止合同,卖方可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超过3%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买方可以根据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卖方可以独立承担,或者卖方可以返还和双倍返还。
1、成本差异率是正数,表示超支差,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相反,成本差异率是负数时,表示节约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2、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时,超支差应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应借记“材料成本差异”3、购进材料的实际成本应根据取得的发票、运输费等单据确定,再与计划成本比较,计算每批购进材料的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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