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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
山东省女职工的158天产假一般是从产前的15天算起的,女职工依法生育时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的产假;其中,难产的,还可增加产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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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为15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延长产假60日。 另:配偶享受陪产假为15天。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不是15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其中98天的产假,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两部分,产假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因此产假应当包括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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