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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三点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工...
很不好离,这种军婚受法律特别保护。基本上要由军人提出才离得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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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向组织申请结婚,但不到条件是不会批准的2,先拿结婚证一般不会被知道,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部队迟早都会知道的3,被知道了一般也不会被开除的,这属于欺骗单位和组织,属严重违纪行为,会给你很重的处分,然后到年底找个理由安排你退伍,评语不会好,对回家后找工作是有影响的, 4,要么现在找人退伍回家结婚,要么在部队等到25再结婚,没有第三条路
通常情况下,如果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且一方是文职军人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诉讼,且一方是非文职军人,那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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