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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一般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盖章生效。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违反物业服...
业委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成员系工作人员,其签订合同是履职行为,这个合同对业主都具有拘束力。因此,不能为工作人员的变更就改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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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不是某个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员单独签订,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合同则是由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所订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物业合同不是业主签,合同只认业委会或者业主的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 因为他们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单个个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其中包括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同时也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合同不是某个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员单独签订,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合同则是由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所订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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