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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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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或准备工作摔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因上述原因没有摔倒,只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可能不会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我的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的过失摔伤,这个过错的责任当然是自己承担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当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上班途中骑车意外摔伤,这个属于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在上班的途中,因为从事的是与上班有联系的工作;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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