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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失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 2、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的,合同会在期限届满失效,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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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的,合同会在期限届满失效,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永远有效的,哪怕是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的,也都是一直具备着法律效力的。失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能是建立在房子的产权没有办理好过户登记,产权主体有问题等这些情况下才会导致合同失效。
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自给付之日生效。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此作为的担保。定金数额高低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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