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遗嘱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1-12-03
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仍然有效;相反,立遗嘱时,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恢复行为能力,立遗嘱也无效。3、遗嘱内容应当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齐全,文字表达准确,签名和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可以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已经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不仅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是是否真实,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实归其所有。4、遗嘱的形式应当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证遗嘱应当打印。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印制的公证遗嘱上签字。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代替申请表、笔录、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也不能没有印章的,应当按照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