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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设立是指为组建股份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进...
1、发起设立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仅发起人就能认购公司应当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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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因此,募集设立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来设立。这种方法只是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大,涉及许多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公司法严格限制其设立程序。例如,为了防止发起人完全依靠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大多数国家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我国规定的比例为35%。修订后的《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也不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因此,募集设立可以认缴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修改后的《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且,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也不要求一次缴纳全部股款。 所以,募集设立是可以认缴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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