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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1,不是,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改变工作地点属于改变合同内容,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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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你同事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同事,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同事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同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同事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蒋某虽是私刻项目部章,但因其是项目部经理,即便没有加盖项目部章,其签字也能对外代表A公司,B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合同章是合法有效的,也即A公司和B公司只能认可该合同有效,可以享受合同权利,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虽然与周某签订协议,但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所要剩余款项,A公司履行后有权向周某追偿。依你所述,周某是承认收到过20万的,只是没有交给B公司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索要货款,A公司清偿后有权向蒋某追偿。若周某拒不承认收到过20万货款,那么其可能涉嫌侵占公司财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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