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你的工伤待遇没有得到完全赔偿,解散时要给你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 二、在劳动关系期内,单位解散的(注意不是破产)应该给你相应的补偿,一般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立即告知消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结束。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公司解散必须给予员工一定的赔偿。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一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二是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三是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无论什么原因,公司都需要向员工赔偿。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事先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员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偿半个月计算。相反,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员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
1、你可以得到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强制必须缴纳的,属于公司的一项福利,如果公司与你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的保险中无住房补贴一项,则没有,你无权要求赔偿。
宣布解散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债权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公司在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前,公司法人格仍在,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