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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期限的限制。在其他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特别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中答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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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的现场与法庭开庭相类似,具体由仲裁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并非一律有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即属于无效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无效。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以及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④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只要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⑤不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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