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
答案是否定的 不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欠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首先公司如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不管是否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都不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情况。公司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那么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2、一般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是具有惩罚性的赔偿金,故不适用特殊时效,而适用一般时效。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如2010年5月1日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2011年5月1日起算,最晚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出仲裁)。超过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如果是您单方提出辞职,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双倍赔偿金。但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的50%-100%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首先公司如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不管是否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都不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情况。公司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那么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2、一般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是具有惩罚性的赔偿金,故不适用特殊时效,而适用一般时效。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如2010年5月1日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2011年5月1日起算,最晚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出仲裁)。超过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3人已浏览
1,134人已浏览
961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