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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 (1)拟申报的企业名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英文字母、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 (2)拟申...
(1)拟申报的企业名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英语字母、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2)拟申报的企业名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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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广告中规范使用药品名称的通知》的规定,药品广告中应规范使用药品名称、商标及文字广告等相关标示。 在文字广告以及电视广告的画面中,使用药品商品名称的,必须同时出现药品通用名称,即药品商品名称不得单独进行广告宣传。 药品广告中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以产品注册商标代替药品名称进行宣传(经批准的作为药品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注册商标除外)。在药品广告中宣传注册商标的,必须同时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在文字广告以及电视广告的画面中,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辨;产品文字型注册商标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1、不可以,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2、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不可以,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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