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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2、《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
房产税两种方式征收:一种是房产计税余值计征,一种是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税。 是的,出租方按租金收入12%收取。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于个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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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所有人,而转租人对于转租房产不具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所以转租行为不应征收房产税。
对于转租行为是否征收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未做出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在条例来看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人,而房产转租收益属于承租人,不能为房产产权人,纳税缺乏必要的依据, 税收是建立在一定收益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对转租收益征收房产税在税理上还是缺乏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所有人,而转租人对于转租房产不具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所以转租行为不应征收房产税。
租房子,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不过,应当将相应增值税款支付给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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