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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根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
需要缴纳房产税费,1营业税:租金*1.5% 2城建税:营业税*7% 3教育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 5房产税: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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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办公司由出租方交,但是出租方不交的承租方就得交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应由产权人(房东)按理缴纳,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优先于法定。按房产余值征税,称为从价征税。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去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扣除范围内确定。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各地区因地制宜地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计税余值,而且有利于平衡各地税负,简化计算程序,提高征管效率。房地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供暖、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和扩建的,应当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一、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日《关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房屋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不分用途,按3%税率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二.支付增值税。1、纳税规定:个人租赁住宅,按5%征收率减去1、5%计算应纳税额,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金=含税销售额÷(15%)×1、5%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以一次征收租金的形式租赁房地产,所得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间平均分配,分配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追加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额为纳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的3%支付教育费追加。2、税收优惠:根据有关规定,每月销售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每季度纳税的每季度销售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增加免除教育费。增加地方教育。五.印花税1、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六.个人所得税1、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七.城镇土地使用税1、纳税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大.中.小城市和县.建设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市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2、税收优惠:个人租赁住宅,不区别用途,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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